意向承租方在领取公开招租竞价材料前,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。
一、法人(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,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,且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)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核原件)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(核原件);
3、税务登记证《国税、地税》副本复印件(核原件)及连续2年的完税证明;
4、工商信息查询单;
5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);
6、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);
7、承租物业用途说明;
8、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二、自然人(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在出租方处无不良记录,且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按指模):
1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核原件)及个人银行资信证明(必须提供);
2、承租物业用途说明;
3、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。